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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关于修改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决定

2021年06月08日 11:14
T中

  【财新网】

  发布机构: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  发布日期:2012-01-05

教育部关于修改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决定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

  《教育部关于修改<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>的决定》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

二○一二年一月五日

教育部关于修改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决定

  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,维护考试秩序,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,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,教育部决定对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做如下修改:


版面编辑:刘春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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